• 选择理由
    • *
    • 您的姓名
    • *
    • 您的手机
    • *
    • 验 证 码
    •   
    • 确认提交
    •  
  • 当前位置:主页 > 资讯 >
  • 天天快报!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
    日期:2022-10-26 21:15  举报:投诉举报

      关于“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“,2022年10月26日的今天网络小海通过整理,下面一起来看看。

      记者2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到,退役军人事务部、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,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。


      据了解,从8月1日起,伤残人员(残疾军人、伤残人民警察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伤残民兵民工)残疾抚恤金标准、“三属”(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)定期抚恤金标准、“三红”(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、红军失散人员)生活补助标准,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%,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,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,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。


    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、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,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,达到每月35元。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。


      提高后,一级因战、因公、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、77610元、75060元,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、7060元、6820元。


      烈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、21850元和20550元。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,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、55570元和25070元。


      据了解,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,今年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,主要考虑到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对“八一”建军节的特殊情感,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。


      自改革开放以来,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,第28次提高“三属”定期抚恤金标准和“三红”生活补助标准。(记者 梅世雄)


      本文到此结束。

  • 上一篇:全球短讯!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持续稳中向好 质量效益同步提升
  • 下一篇:天天新动态:电煤需求超预期增长 上半年长协均价同比下降9.5元
  • | 法律申明 | 免费注册 | 会员中心 | 取回密码 | 贵宾套餐 | 金币充值 | 联系我们 | 在线留言 |
  • //房产网站 //统计代码